为助力培养担当民族文化复兴大任的考古文博人才、激励学生勤奋进取、明确专业志向,我校考古学专业1996届毕业生易振华、陈雄飞两位校友共同出资发起设立“吉林大学星火考古奖(助)学金”,用于奖励优秀本科生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现即将开展2021年度“吉林大学星火考古(助)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人数及金额
评选“星火考古奖学金”3人,每人奖励5000元;
评选“星火考古助学金”1人,每人资助5000元。
二、评选对象
学院大二、大三、大四年级学生可参与评选“星火考古奖学金”;在籍全日制本科生均可申报“星火考古助学金”。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无违法违纪行为。
3.积极参与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人格健全,具有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心理素质优良、人际关系和谐。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4.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奖学金申报者需上一学年度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助学金申报者无学习成绩硬性要求。
5.学生在校期间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潜力;在理论研究上有一定的创新或发展,取得相关成绩;科研成果具有学术价值,创造发明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在其他方面作出重要贡献的。
6.如本年度学院学生家庭无发生重大变故、经济条件难以支撑日常开销者,助学金将不予发放,金额自动滚入下一年奖(助)学金金额中。
四、评选程序
1.学生个人依据评选条件和自身实际情况向考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申报,需填报“吉林大学星火考古奖(助)学金申报表”,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2.考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对学生个人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星火奖(助)学金”由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小组进行最终评定。评审委员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各系(中心)主任、教学委员会主任等组成。
4.评审结束后,学院对“星火奖(助)学金”拟获得者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
五、材料报送
请参评奖(助)学金学生将《吉林大学星火奖(助)学金申报表》、发表论文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全部扫描后存为PDF格式,以“学生姓名+星火奖(助)学金”形式命名,于11月12日(星期五)下班前发送至邮箱794531760@qq.com。
联系人:杨 晨
电 话:0431-85167931
吉林大学考古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