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人力资源处《关于开展2023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校发〔2023〕337号)、《关于印发<吉林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校发〔2023〕336号)的有关要求,结合考古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岗位特点,实事求是、规范合理、准确公正地进行业绩评价。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分级分类、简便有效;考用结合、奖惩分明”六项原则,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
二、组织领导
成立考古学院2023年度考核实施小组,负责2023年度学院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组长:赵宾福、王巍
成员:侯建峰、郑礼丽、张全超、唐淼、彭善国、方启、薛振华、任瑞波、武松、赵俊杰、王春雪、李亚利、何景成、郑凡一、肖飞、苏海波、李叶竹、杨晨、王思拓
三、工作内容
(一)考核对象
人力资源处考核评价科下发的《考古学院2023年度考核人员名单》内人员共58人,其中教师系列42人,教师以外系列16人(见附件1)。
需要说明的是,具有高校教师身份并在处级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简称“双肩挑”人员),以高校教师岗位和管理岗位职责任务为依据,实行双岗位年度考核。其高校教师岗位年度考核在本次考核中一同进行,其管理岗位年度考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有关规定由党委组织部考核。
本科生专职辅导员、研究生专职辅导员的年度考核工作,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组织实施,以上人员不在考核人员名单中。
实验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由学院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后报实验室管理处审核。
(二)考核内容
对学院教职工的年度考核,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突出对德和绩的考核。
1.德。坚持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全面考核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忠于宪法、忠于国家、忠于人民的情况;做到坚持原则、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情况;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胸怀祖国、服务人民,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情况。
2.能。全面考核适应新时代要求履行岗位职责的政治能力、工作能力、专业素养和技术技能水平,重点了解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和学习调研能力、依法办事能力、服务教职工和学生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贯彻执行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等情况。
3.勤。全面考核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重点了解爱岗敬业、勤勉尽责、担当作为、锐意进取、勇于创造、甘于奉献等情况。
4.绩。全面考核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依规履行岗位职责、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为师生办实事等情况,重点了解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5.廉。全面考核廉洁从业情况,重点了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执行师德师风、教风学风建设相关规章制度,遵规守纪、廉洁自律等情况。
(三)考核时间截点
本年度考核的时间截点为2023年12月31日。
(四)考核档次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档次。被确定为优秀档次的人数为参加年度考核人员总数的20%以内,优秀档次名额应当向一线岗位、艰苦岗位以及本年度获得表彰奖励的人员倾斜。
根据人力资源处下发的《考古学院2023年度考核人员名单》核定,教师系列被确定为优秀档次的人数为8人,教师以外系列被确定为优秀档次的人数为3人。
年度考核依据学院人员类别实行分类考核,具体按高校教师岗位、党政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三类进行考核。在考核内容上,强调把师德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首要要求和第一标准,并依据岗位不同,考核侧重点不同,具体要求为:
1.高校教师岗位
高校教师岗位主要考核年度内在教学、科研、创新创造、公共服务等岗位任务完成情况,注重学科建设贡献、教研能力水平、创新服务及成果等。
2.党政管理岗位
党政管理岗位应当结合管理工作特点,注重管理水平、工作业绩、组织协调能力、工作规范性、廉政勤政情况等。
3.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应当结合工作特点,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注重公共服务意识、专业理论知识、专业能力水平、创新服务及成果等。
四、特殊情况考核档次的确定
(一)考核年度内,病假、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档次;旷工累计3个工作日以上、不满15个工作日的,参加年度考核,其考核结果不能确定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二)考核年度内,旷工累计达到15个工作日以上的,参加年度考核,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档次。
(三)女教职工按规定休产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正常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考核档次。
(四)对来校工作为初次就业的人员,如有试用期考核要求的,参加试用期考核。如无试用期考核要求的,在校工作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在校工作达到考核年度半年以上的,正常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考核档次。
(五)对来校工作为非初次就业的人员,当年在其他单位工作时间与来校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如有试用期考核要求的,参加试用期考核。如无试用期考核要求的,工作时间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工作时间达到考核年度半年以上的,正常参加年度考核,由学院按照上述要求,并结合其原工作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最终确定考核档次。
(六)经学校审批同意,挂职(借调)、援派、驻外的人员,在外派期间一般由工作时间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单位进行考核,在考核时,要以适当的方式听取派出单位或者接收单位的意见。
(七)经学校审批同意,公派出国、国内进修、在职脱产攻读学位、离岗创业的人员,正常参加年度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执行任务、创新创业等表现确定考核档次,由相关单位提供在外表现情况。
(八)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确定档次。结案后未受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考核档次。
(九)受党纪政务处分、处分或者组织处理、诫勉的,参加年度考核,结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档次。
五、工作程序
(一)个人填写工作总结
考核对象本人用校内邮箱账号及密码登录“教职工线上年度考核平台系统”(网址:https://hrss.jlu.edu.cn/),进入“我的年度考核”模块,点击进入“2023年度考核”,在线填写“个人总结”(400字以内)。
截止时间:2024年1月5日
(二)考核测评
考古学院2023年度考核实施小组成员分别对教师系列和教师以外系列人员进行测评投票,投票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教师系列优秀档次限投8人、教师以外系列优秀档次限投3人,其他档次不限人数。投票结果按优秀档次票数从高到低汇总排序,报党政联席会,党政联席会经充分讨论确定考核档次。
截止时间:2024年1月5日
(三)结果公示
年度考核结果张贴在学院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考核实施小组反映。
(四)系统填报及考核材料报送
学院考核管理员在线审查被考核人员填报内容情况,并在线填写“中层单位考核实施小组评定意见”和“考核结果”,生成年度考核表并统一打印。
相关考核材料经考核实施小组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人力资源处考核评价科等相关部门。
六、本工作方案向教职工征求意见后,面向全院教职工发布,由考古学院2023年度考核实施小组负责解释。
吉林大学考古学院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