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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学期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之“创新训练”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学与师资办公室 时间:2022-04-03 点击数:

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办法(修订)》(校发〔2015〕142号)的有关要求,学校决定于2022年5月中旬开展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之“创新训练”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0年度和2021年度按立项计划已完成但尚未申请结题的各级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之“创新训练”项目均可申请结题。

    二、结题程序及工作要求

    1.结题申请

    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之“创新训练”项目申请结题,项目组于2022年4月29日前将《结题鉴定书》、结题报告、《立项申请书》、发表的论文、制作作品、授权专利等成果报送项目所属教学单位。

    2.学院结题工作

   (1)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聘请专家组负责创新训练项目结题评审工作。学院专家组通过审阅《立项申请书》、《结题鉴定书》、结题报告、发表的论文、制作作品、授权专利等成果,采用线上(线下)答辩形式,给出结题意见;

   (2)根据《关于公布2021年度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名单的通知》(校教字[2021]78号)规定,2021年立项项目将实行升降级动态管理方式。学院工作组根据2021年度立项并申请结题的国家级项目与省级项目研究成果,可分别按不超过10%比例确立拟降级项目(拟降级项目数小数点后采取四舍五入,不足1项按1项审定),同时按国家级与省级拟降级项目数分别等额推荐国家级与省级拟升级项目;

   (3)学院“工作组”有序推荐优秀候选项目,国家级项目推荐比例为申请结题项目数的20%,省级项目与校级项目推荐比例分别为申请结题项目数的10%。(推荐优秀项目数小数点后采取不进位方式计算)

   (4)学院评审结果在学院内公示5天,评审结果无异议后,将结果上报学校。

    3.学校结题工作

   (1)依据各教学单位确立的拟升降级项目,评审确立拟升降级项目等级;

   (2)审定并确立结题项目,评审创新训练国家级、省级与校级优秀项目。

    三、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

    各学院“工作组”于2022年5月13日前完成本单位结题工作,将《结题鉴定书》(附件1)纸质版(一式3份)、2022年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春季结题汇总表(附件2)、2022年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拟降级项目汇总表(附件3)、2022年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拟晋级项目汇总表(附件4)、2022年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春季结题优秀候选项目推荐表(附件5)等材料汇总后于2022年5月18日前报送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双创竞赛办公室(中心校区鼎新楼A408室),同时将推荐优秀项目PSD展板(附件6)的电子版发至chizhang@jlu.edu.cn。

    联系人:张 驰 电话:85166413 18186891344

    附件:1.吉林大学创新训练项目《结题鉴定书》

          2.2022年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春季结题汇总表

          3.2022年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拟降级项目汇总表

          4.2022年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拟晋级项目汇总表

          5.2022年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春季结题优秀候选项目推荐表

          6.优秀项目PSD展板格式

教务处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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